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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朗科专利营销何以持续质疑者保持成见

时间:2023-02-28 来源网站:黄桃财经网

朗科“专利营销”何以持续 质疑者保持成见

朗科“专利营销”何以持续 质疑者保持成见 MBAChina 1月8日,国内知名的移动存储生产企业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朗科)正式在创业板上市,每股51元的开盘价在当日盘中格外引人注目。

在业界看来,朗科股价的后劲更多来源于其独特的“专利运营”模式。尽管这样的模式在国内引起一片质疑,如有人认为这只是“高通模式”的低级中国版本。不过,如果从另一个角度观察,朗科如何在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欠完善的情况下,将“高通模式”成功地“移植”到国内,又经过了怎样的本土化改造?这个答案对于国内自主创新企业似乎不无启发。

逼出来的“官司营销”

2002年9月2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朗科状告华旗资讯侵犯知识产权”一案。

自1999年推出首款自主研发的U盘以来,朗科历经了近两年“独角戏”式的市场培育和推广阶段。而当2001年,这种产品技术逐渐走向成熟时,跟风进入市场的企业接踵而来。当时在深圳,闪存盘OEM 只须500片起量,小品牌只需5万元就可以起家,甚至当时深圳最主要的电子市场赛格大厦一些柜台商家也能推出自有品牌。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闪存盘市场涌入了近200个品牌。

2002年7月,朗科在历经近两年的等待后,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颁发的专利证书后,以发明专利权受到侵犯为由,分别向华旗资讯、宏(隶属于台湾宏集团)、富光辉电子以及有关的代理商提起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而此事也引起IT界的广泛关注。

朗科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邓国顺表示,由于技术趋于成熟,制造工艺简单,U盘市场OEM成风,做研发投入的厂商极少,其结果导致产品同质化严重,最终走向价格战,“在市场尚需培育的情况下,这无异于饮鸠止渴”。

最终,朗科在这起官司中胜诉,自此闪存市场重定格局。而作为市场的引领者,朗科也不断采用“专利大棒”挥向侵权企业。2004年7月,朗科在深圳中院起诉索尼(无锡)公司,这一次索赔金额达1000万元人民币,最终达成和解。

2003年到2004年,似乎成了朗科的“知识产权年”。许多专利官司打下来,被告被迫采购其技术专利授权,而对朗科而言,则相当于进行了一系列的市场营销。

变轨“高通模式”

2006年,朗科科技又开始将专利大棒挥向国外。当年2月,朗科在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把美国存储器市场排名第二的PNY公司告上了法庭,被喻为“中国企业境外专利维权第一案”。#p#分页标题#e#

这场官司最终以和解告终,但朗科公司却接二连三地向被告企业签发了专利授权使用许可。自此,朗科将专利授权使用作为盈利模式确定下来,而专利授权收入在整个公司业务中占比也越来越大。

朗科甚至还与美国金士顿、东芝、台湾群联电子等内存厂商达成专利授权许可协议,根据协议,内存厂商可以使用朗科专利池中的所有专利,但须向朗科交纳固定费用或者按销售额提取一定比例的专利许可费。

事实上,早在第一次打专利官司的时候,邓国顺便着力于建立知识产权体系和组建知识产权情报系统和数据库。“根据这套体系,我们可以迅速知道哪些技术是我们已经占领的,哪些还是空白;哪些是可以充分利用等等。”朗科知识产权专员介绍,这个情报系统有效保障了朗科的技术研发和专利申请“滚动式运行”。

滚动式的专利运营,让朗科公司才在短短数年时间内构建了一个覆盖闪存应用领域的“专利池”,从而成功实现了从“一项专利”向“专利池”的进化,为朗科公司在闪存盘及闪存应用领域建立起了难以挑战的地位。

据朗科内部统计,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朗科累计全球授权专利及专利申请量为354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为233件,覆盖几十个国家及地区。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有94件,授权国家及地区包括中国、美国、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

有业内人士称,“这是典型的‘高通模式’”。美国高通公司是一家典型的技术型公司,它坐拥标准、以出售知识产权为生的盈利模式,曾经令许多技术型公司羡慕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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